建筑物产生变形的原因
建筑物发生变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及其变化,即建筑物地基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土壤的物理性质等;二是与建筑物本身相联系的原因,即建筑物本身的荷重,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及动荷载(如风力、震动等)。此外,由于勘测、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做得不合理还会引起建筑物产生额外的变形。所谓变形观测,就是用测量仪器或专用仪器测定建(构)筑物及其地基在建(构)筑物荷载和外力作用下随时间变形的工作。“变形”是一个总体的概念,包括地基沉降回弹,也包括建筑物的裂缝、位移以及扭曲等。变形按时间长短可分为:长周期变形(建筑物自重引起的沉降和变形)、短周期变形(温度变化所引起的变形)和瞬时变形(风震引起的变形等)。按类型来区分,可分为静态变形和动态变形两类。静态变形是时间的函数,观测结果只表示在某一期间内的变形;动态变形是批在外力影响下而产生的变形,这是以外力为函数来表示,对于时间的变化,其观测结果表示在某一时刻的瞬时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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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一般应用在: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位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区的建筑物、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因地质条件、基础(桩基)类型等特殊情况,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
从事专业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备专业测量资质和计量认证资格,同时拥有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沉降观测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沉降观测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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