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基点(以下简称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根据工程的沉降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而沉降施测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布局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依据工作经验,一般高层建筑物周围要布设三个基点,且与建筑物相距50m至100m间的范围为宜。基点可利用已有的、稳定性好的埋石点和墙脚水准点,也可以在该区域内基础稳定、修建时间长的建筑物上设置墙脚水准点。若区域内不具备上述条件,则可按相应要求,选在隐蔽性好且通视良好、确保安全的地方埋设基点。所布设的基点,在未确定其稳定性前,严禁使用。因此,每次都要测定基点间的高差,以判定它们之间是否相对稳定,并且基点要定期与远离建筑物的高等级水准点联测,以检核其本身的稳定性。
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为了掌握建筑物的沉降情况,及时发现对建筑物不利的下沉现象,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同时也为今后合理设计提供资料,因此,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和投产使用后,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一般应用在: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位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地区的建筑物、因地基变形或局部失稳而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损需研究处理的建筑物、因地质条件、基础(桩基)类型等特殊情况,设计单位确定的工程。
从事专业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备专业测量资质和计量认证资格,同时拥有相应的测量仪器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沉降观测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沉降观测资料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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