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流程之三
三,出口退税的时间和单证之间的联系
一般正常的操作流程是认证发票---银行结汇(出具水单)---核销----退税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总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造成不能按这个步骤走,比如说:
1,不能及时收汇
这里面有多种操作方法,大概说一下,
一个是没有及时收汇可以从别的水单进行拆借,
二个是大多数地方在没有核销的情况下,是可以在90天内先行进行退税申报,以免超期,这叫单证不全申报,等以后核销单核过之后再补上,也是可行的
![](http://www.53info.com/file/upload/201507/22/08-06-14-14-140991.jpg)
要注意一点:核销的期限是报关出口后180天内,如果180天没有及时收汇,就算你前期进行退税申报,也是余事无补,也要视同内销征税,所以及时收汇,催汇也是比较重要的
时间关系:
1,退税申报期:90天
2,核销期:180天
3,发票认证期:90天,但是外贸企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开票后30天内要进行发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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