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凡属于独立防雷电路上的防雷保安器,应统一编号管理,并具有例行检测记录;其安装应便于日常维护检测。
2.1.6 并联应用的防雷保安器应能实现热插拔,信号传输线的防雷保安器应实现即插即用(信号传输线的范围详见表2)。
2.1.7 按照分区分级的原则,信号传输线的防雷保安器应集中设置在分线盘处。新建或大修车站(场)应采用防雷型分线柜;既有车站应在分线盘处设防雷保安器,并尽可能采用防雷型分线柜。
2.1.8 被保护设备本身已加装防雷保安器,且其抗扰度已达到TB/T 3074-2003第九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4级或X级的,可不设置防雷保安器。
1、进一步完善水厂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其接地电阻若达不到小于10Ω要求的,应另做接地装置,并与原地网作等电位连接,使之达到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要求;
2、各个PLC子站系统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要另外加装接地装置,并保证其接地电阻小于2Ω;
3、户外仪器仪表无接地装置,或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的,要加装接地电阻,其接地电阻应小2Ω;
4、对弱电设备的配电系统加装多级电源避雷器,分级泄放经电源线入侵的雷电波,防止感应雷经电源线侵袭弱电设备;
通常水厂自动化系统的控制站都置于构筑物之中,电源线、网络线、信号线均铺设于电缆沟中,因而遭受直接雷击的可能性不大,其防护的主要对象是感应雷击。按我公司资料统计水厂自动化系统雷击事故主要是感应雷击造成。感应雷击对自动化系统的破坏,主要是通过侵入电源线、天馈线、通讯线和信号线甚至从接地网引入而分别损坏PLC设备、仪器仪表、无线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影响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通过对水厂雷击事件的现场勘察了解,发现水厂在弱电设备防雷方面存在以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