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
1 、总则
1.0.1 为统一规范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提高信号设备抗御电磁干扰能力,减少或防止雷电故障,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1.0.2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防护应采取综合防护的方法,主要为三个方面:
l 改善电磁兼容环境条件,包含屏蔽、等电位设置以及合理布线;
l 分区分级设置防雷保安器;
l 良好接地措施。
1.0.3 铁路信号设备本身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铁道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73-2003)规定要求。电气化牵引区段,与钢轨连接的信号设备,还应符合TB/T 3073-2003标准附录A牵引电流传导性干扰试验(即不平衡牵引电流抗干扰度试验)要求。
3、避雷保护:所谓避雷保护指的是在电源线、信号线、接地线等过电压可能侵入的所有端口,装设必要的浪涌过电压防护装置,在系统引出的信号线、电源线上装设多级保护,包括粗保护和细保护,将侵入系统的冲击过电压箝制到设备耐压允许的水平。在加装避雷设施时分电源系统保护及信号系统保护。
1)、电源系统的保护方案:
实行避雷器三级保护(图一)。第一级为防强雷电流保护,安装在总配电房380V的输入端,主要泄放外线等产生的过电压,其雷通量大,启动电压高;第二级为防过压、过流保护,安装在PLC控制站专用隔离变压器前,主要泄放第一级残压、配电线路上感应出的过电压和其它用电设备的操作过电压、其电流通量居中,启动电压居中;隔离变压器的安装非常重要,它能有效抑制如高频部分、尖峰浪涌等电磁干扰,对雷电波同样有效;第三级为防雷电磁场脉冲保护,安装在电子设备系统的输入端,主要泄放前面的残压,完全可达到箝位输出,其残压低,响应时间快。选择避雷器应尽量选择进口产品,如德国OBO产品,DEHN产品等。从总低压配电柜开始应将自控系统的电源线单独布排,单独接地减少互相干扰。各级避雷器应尽量靠近被保护设备以免雷电入侵保护设备。
l 防雷保安器对地有连接的,除了放电状态,其他时间不得构成导通状态;否则必须辅以接地检测报警装置。
2.1.4 用于电源电路的防雷保安器,应单独设置;必须具有阻断续流的性能;安装在分线盘(柜)处、电源防雷箱内及工作电压在110V以上的防雷保安器应有劣化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