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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代缴公司,代理孝感五险一金,办代买咸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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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9-10-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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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代缴公司,代理孝感五险一金,办代买咸宁社保

休完停工留薪假期,还能接着休法定年假吗?

林某是一家制要公司的职工,入职已三年。今年初,他在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享受三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在停工留薪期满、林某上班后不久,公司开始按照惯例,陆续安排职工休当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却没有安排林某休假。林某为此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了休假申请,要求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给予5天的年休假。

但人力资源部王经理代表公司作出了不予批准的处理,理由是他已因工伤享受了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他因工伤休假超过3个月,远远超过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不应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为此,双方产生了争执。

林某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寻求帮助。于是,监察员到企业进行吊镲。核实情况的确如林某所说后,监察员告诉王经理,认为停工留薪期超过法定应休年休假天数便可以不安排休假的观点,是错误的。

经过监察员释法,王经理明白了错误所在,承诺将妥善安排,让林某享受今年的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帝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这是因为,停工留薪期是针对工伤职工的特殊规定和待遇;而法定带薪年休假是针对职工的普遍规定。

工伤待遇的给付与职工的普惠式权利是不能相互取代的,对工伤职工而言,不能因工伤而丧失享受普惠式权利的机会。

而且,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视作正常出勤。因此,工伤职工在享受了停工留薪期后,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为客hu提供专业的武汉社保代理,代缴咸宁社保,代买孝感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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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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