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商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网 » 橡塑 » 塑料管 » PE管 »

隧道逃生管道生产厂家 聚乙烯隧道逃生管道产品详细参数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电询
品牌: 中雄管业
销量: 累计出售 0
评价: 已有 0 条评价
人气: 已有 23 人关注
更新: 2018-02-28 14:53
数量: 减少 增加米 库存100000米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隧道逃生管道生产厂家 聚乙烯隧道逃生管道产品详细参数

    中雄管业超高分子聚乙烯隧道逃生管道的尺寸规格一般800*30mm,隧道逃生管道外径为800mm,管道壁厚为30mm,这种规格的设计是根据人体结构学原理和人体爬行的舒适度。根据应用人体测量学的先驱美国专家阿尔文·R·蒂利对人体测量学的研究成果可知,人在爬行移动时,较舒适的情况下爬行高度为800mm,爬行长度为1520mm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被称为”令人惊异的工程塑料”,抗冲击性能非常强,即使受到地壳的强烈变动,例如地震等,管道也不会出现断裂,只会发生轻微的变形,目前几乎无法测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的抗冲击极限。因此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用作逃生管综合性价比非常高。

    为隧道施工逃生应急救援提供了极为的保障。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逃生管的优势所在:

1、管道韧性好、抗冲击强度高

    受到强外力冲击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逃生管瞬间变形,吸收大量冲击能量,然后迅速恢复原来形状,为公路隧道施工逃生应急救援提供了极为的保障;

2、管道环刚度高

    耐压性好、不易变形,在公路隧道施工中发生坍塌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逃生管承压能力和抗环境破坏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管道。

3、材料重量轻

    拆装和搬运方便,在隧道狭小空间可无需机械设备帮助下进行移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逃生管重量轻,拆装和搬运方便。

每根隧道逃生管道长度

  工厂生产的每节隧道逃生管道长度为12m。为了方便施工中通过转运使同步向前推进.适一选取实际每节管道长度。综台考虑隧道施工现场条件和拆卸与安装方便.然后取每节管道长度为1.5  3  4米等

隧道逃生管道连接

  隧道逃生管道在施工过程巾要不断向前推进。掌子面每推进4-5m距离时.通过转运.把后面的一节管道拆卸下来.运到前面.进行安装。超高分子隧道逃生管道常用的连接方法有链条连接和抱箍连接,这两种连接强度较高.拆卸与安装施工简单.材料相对便宜.适台管道逃生系统。

  隧道逃生管道采用特殊工程塑料制成,外径为800mm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能承受2000多公斤的压力,完全够一个成年人从中爬行。隧道逃生管道设置在连接掌子面到二次衬砌的位置,随着隧道的掘进,逃生管道也在不断的向前移动。一旦施工中出现坍塌,工人便可从逃生管道中安全离开。这项技术的运用,能将隧道施工人员伤亡降到低。省公路开发公司董事长孙乔宝: 一般容易出问题的就是掘进和二层之间,我们在招标时就要求,准备60米长的管道,一旦从掌子面发生坍塌,埋下来,工作人员通过管道就可以出来。

  中雄管业拥有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营销团队,有专 业的工程师提供整套解决方案,并拥有一套成熟的现代化管理体制。从产品的生产、配送,安装、调试以及售 后都有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公司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能够以更好的质量、更快的速度、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及时的服务,为客户的生产和运 转提供坚实可靠的保证和支持。我们有能力也有意愿寻求与客户共同获益和成长的机会,这也是我们多年以来一直不懈追求的目标。

市场是海,质量是船,品牌是帆  
产品是企业的核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乘风破浪终有时,质量效益创鸿业。
 
我们专心至在必得 
产品前进齐创新,质量努力共弘扬 
转动质量车轮,高扬兴业风帆。  
品质是企业的生命,信誉是企业的灵魂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效益的源泉。
 
产品创新,质量,信誉品牌,值得依赖 
产量要高,质量更高;优质产品,我们做到!
 
安全是 的节约,事故是 的浪费 
 
观念革新,全面破冰;目标管理,责任到人;

洛阳中雄管业有限公司

PE聚乙烯管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道 钢带波纹管 隧道逃生管 3PE防腐管道

联系人:许总

电话:18103795607

座机:0379-61292158

传真:0379-61292158

QQ:314088970

邮箱:zhongxiongguanye@163.com

网址:www.zhongxiongguanwang.com

:www.zhongxiongguanye.com

:www.zhongxiongguandao.com

:www.zhongxiongguancai.com

:www.zhongxiongguanxian.com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商品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