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吊式自扶正救生筏符合《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6年修正案》的要求。试验按 IMO海安会决议MSC.81(70)《救生设备试验》及修正案的要求进行。已获得中国船级社CCS、欧盟EC、德国GL、美国ABS等型式认可证书。救生筏平时包装存放在玻璃钢存放筒内,救生筏安装在船舷用筏架上,可将筏直接抛入水中,救生筏既可自动充胀成形,供船舶遇险人员乘坐,如果船舶下沉太快,来不及将筏抛入水中,当船舶沉到水下一定深度时,救生筏架上的静水压力释放器会自动脱钩,释放出救生筏。自扶正气胀式救生筏放置在甲板上的救生筏容器内;当控制绳被拉开时,救生筏在水中充气打开。标准规格有:12、16、20、25、32、37和39人的。